除了拍电影,林志玲还在走秀和广告代言等薄利多销的道路上大赚特赚,每支广告约200万元,5支广告代言今年齐齐上阵,活动出席约有15到20万元,捞金2千万元。今年还有香港纤体中心的代言,价码有超50万港币,总之今年全部电影、广告代言、走秀等多方面吸金,林志玲当之无愧成为2010年度台湾名模收入的一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