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TVB总经理陈志云因涉嫌贪污诈骗,金额将近70万港币,昨日被廉政公署正式起诉。除了陈志云,被起诉的无线高层还包括业务主管陈永孙和陈志云助手丛培崑。
廉署昨日下午下达了关于对陈志云以及丛培崑的起诉的三项控罪,一是去年7月和今年1月期间,陈志云收受丛培崑担任董事的思潮广告12.7万港元(约人民币11万元)作为报酬,涉嫌贪污。二是今年1月至2月,陈志云以及丛培崑串谋诈骗无线电视和无线的艺员,被骗艺员包括当红花旦佘诗曼、杨怡、杨思琦等,涉及金额达30多万港元。他们涉嫌讹称有关艺员出席一项活动,是向陈志云出版的一本书表示支持,但两人涉嫌隐瞒或不透露上述活动是由思潮出版社在一间商业机构赞助下安排的。三是指丛培崑和陈永孙串谋诈骗无线电视55万港元(约人民币47.65万元)。目前据陈志云代表律师透露,两人暂时仍需保释,但他并没有透露详细情形,同时对这场官司的胜算不作评论,需待下周二提堂后才有进一步消息公布。
无线未决定解雇陈志云
昨日早上8时多,陈志云独自到廉署总部报到,至下午4时40分才离开,证实已收到起诉通知。此后陈志云表示疲惫,并无做任何回应。他表示会在适当时间再向大众交代整件事。
陈志云被起诉后,无线电视外事部副总监曾醒明表示,由于事件已进入司法程序,公司暂时不会评论案情,会先了解起诉内容,才决定是否解雇陈志云和陈永孙,不过两人已被无线暂停了权责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