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侯耀文大女儿的律师就侯耀文欠款一案发表声明。候家姐妹共同还款银行330万元。侯耀文在玫瑰园的别墅归还玫瑰园公司,待别墅出售后在归还候家姐妹余款。
根据协议,侯家姐妹偿还原告昌平支行欠款138万余元,其中包括本金100万元、利息29万余元、罚息9万元。调解书显示,侯家姐妹已于今年3月23日支付了该款项。
协议还规定,侯家姐妹在调解书生效之日起20日内,共同偿还原告昌平支行贷款本金200万元,及至结清之日止的利息。
调解协议还规定,侯家姐妹要将北京玫瑰园别墅区侯耀文别墅,退还给玫瑰园公司。玫瑰园公司售出该房后,再将原购房款退给侯家姐妹,房屋退还时间和房款退款时间由侯家姐妹、玫瑰园公司另行商定。
陈旭表示,侯瓒应该有能力偿还银行贷款。但资金具体来源,他不便详细过问。
背景
2004年3月,著名相声演员侯耀文与中国银行昌平支行以及玫瑰园公司签订《楼宇按揭担保借款合同》,约定昌平支行向侯耀文提供人民币贷款500万元,期限120个月,年利率5.04%。玫瑰园公司对上述借款提供担保。2007年6月23日,侯耀文去世,尚欠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300万元及利息等未偿还。为此,昌平支行诉至昌平法院,要求偿还借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等。
累计6年,侯耀文的案子终于尘埃落定,侯耀文老先生真是“父债女还”。本来在中国早就不存在“父债子还”,现在却出现这种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