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5月17日下午2点30分,高晓松酒驾致使四车连撞议案在北京东城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高晓松对自己醉酒驾驶导致发生交通事故一事供认不讳。而法庭最终以“危险驾驶罪”判高晓松依法刑拘6个月,罚款4000元。
在法庭上,高晓松对自己酒驾的危险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自己喝醉后叫了代驾,但苦等20分钟不见人来,一时糊涂就自己开车上路了。在辩护的阶段,高晓松也为自己进行了辩护,并表示愿意终身做义工,接受惩罚:“戴手铐脚镣坐在囚车里,向往车外的自由。喝酒严重侵害了他人的自由,这不是一个简单的意外,是我长期以来浮躁自负的结果。我愿意首先做一个守法的公民,争取做一个遵纪守法的艺术工作者。我愿意终身做义工,接受惩罚。宣传酒驾危害。”
高晓松酒驾发生事故是在5月9日晚,高晓松开着一辆英菲尼迪越野车在东直门十字坡附近连撞多辆车。当时其他车主主动报警,而高晓松得知自己追尾之后,连忙下车对其他三位车主道歉,并表示赔偿全部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