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0年贾静雯与孙志浩爆出离婚后,于8月31日,台北地方法院家事法庭经过裁定,贾静雯孙志浩的女儿“梧桐妹”监护权,将由双方共同拥有,但因为父亲孙志浩被判为主要监护人,而引起贾静雯的不满,并通过律师事务所发出声明,将提抗告以维护小孩权益。贾静雯与孙志浩7月签字离婚后,双方为女儿“梧桐妹”监护权对簿公堂。贾静雯同意放弃上海房产1/2的产权,孙志浩同时也放弃对贾静雯财产的请求权,但双方均不放弃对女儿的监护权。如今贾静雯夺女案,已进入双方调解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