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志浩的律师张乃良则表示,孙不是向贾要赡养费,因为结婚时,孙家在上海用两人的名义,买了一栋市值超过2000万新台币的房子,还给了贾静雯500万新台币现金,在2005年1月至2006年6月,其父母给过贾母每月台币10万共180万新台币,男方只是把给贾静雯的财产拿回来。对此,黄珊珊说,当初500万元新台币是孙家给的聘金,房子是两人共同持有。贾静雯则在声明中表示,早在2008年5月,就汇款120万元新台币和40多万元人民币还给孙家,但孙志浩并未付给贾静雯和梧桐妹任何生活费。
对于房产,贾静雯在声明中指出,婚前购入台北松德路住宅及婚后在上海自购房屋,“皆与孙志浩毫无关系”。但为了梧桐妹,她同意还回上海房屋的1/2份额,因为她“爱女儿胜过房子”。
贾静雯本人目前没有露面接受媒体访问,但好友纷纷看不下去。综艺节目大哥大张菲认为,男方对女生是还有爱,他的直觉应该是当事人还在气头上,才会导致爱有多深、恨就有多厚,他建议两人应多为孩子着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