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文强还表示,围观社会热议话题的微博、SNS等新媒体传播,也可以看做广义上的“窃听”,“我也经常上微博,看到内地形形色色的热门事件,都是从一个小小的点引发公众讨论,这何尝不是‘窃听’行为,不过是更加广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