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11月23日,无线电视业务总经理陈志云涉嫌借电视台业务贪污及串谋诈骗案,首度在在湾仔法院提堂。他在涉案的助手丛培昆、无线电视巿场及营业部业务主管陈永孙出席聆讯。陈志云3人在法庭上否认控罪,法官宣布案件押后,正式开庭时间在明年6月21日。
主审法官陈广池昨批准陈志云等人续准以10万元现金保释外出,但强调陈志云等3名被告不得直接或间接,干预及影响任何控方证人,尤其涉案的无线电视艺员及经理级的证人,若任何形式的压力施加在艺员身上,该等人士应即时举报。此外,3名被告的雇主必须确保3人不能骚扰控方证人。陈官并将案延至3月14日预审,以便控辩双方同意案中证人供词及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