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苹果可谓是自作自受。因为早在2001年,iPad商标就被深圳唯冠注册,对此,苹果一直保持沉默,继续使用i-Pad名称,在中国地区销售平板电脑。可让人想不到的是,2010年苹果公司居然率先将中国iPad商标的合法拥有者——深圳唯冠告上法院,结果原告败诉,而被告深圳唯冠随即表态,苹果公司使用iPad商标属于恶意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