淘宝网:此举属卖家的一种营销手段
“接受不了、肯定不会去租……”通过随机调查几位正处单身的青年女性了解到,受访者对租男友回家过年一事都表示难以接受且不会采取这种方式骗取父母、亲朋的欢心,毕竟此种“孝顺”方式只是一时的,待父母、亲朋发现后,只会带来更多烦恼。而且对于通过网络租赁男友这种方式,也均对安全保障存疑。
那么,通过购物网站发布“租赁男友”的信息是否违反购物网站的规定呢?据公关部一名赵姓工作人员介绍,此种方式属于网络卖家的一种营销手段,只是以此来增加店铺的关注度和点击率,刺激店铺其他产品的销售而已。而至于有无违反相关规定,该工作人员则表示,因网站内注册的店家,有权发布自己的信息,只要店家没有触及相关法律,他们也无权进行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