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我国在1984年,由卫生部、教育部等颁发文件,要求儿童在办理入学入托时,必须持符合规定、记录完整的预防接种证;无证或未按规定接种者,需要进行补种,否则不准入学入托。至2005年颁布《疫苗流通和接种管理条例》,将入学入托检查接种证上升到法律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