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上须注明“提倡母乳喂养”
就像香烟上要注明“吸烟有害健康”一样,为了倡导母乳喂养,《办法》中规定,母乳代用品上要用醒目的文字注明“提倡母乳喂养”或者其他说明母乳喂养优越性的忠告语。包装上不得印有婴儿图片,不得使用“人乳化”、“母乳化”或者类似的表述,不得虚构、夸大产品的作用。
各行业禁止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或者变相发布母乳代用品广告。禁止以推销产品为目的,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图书、音像制品、通讯、网络等任何媒介向公众进行母乳代用品的宣传,包括播放、刊登有关母乳代用品的报道、文章和图片等。